各有关单位:
为鼓励我校优秀青年教师积极独立开展科学研究,增强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竞争力,我校特别设立“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”(下简称培育基金项目)。2015年培育基金项目现已开始申报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.申请人及项目组所有成员在2015年1月1日(含)未满35周岁。
2.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,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,有望获得省部级(含)以上项目,且项目申请人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。
3.近3年获得博士学位且从未主持过省部级(含)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,未获得博士学位者则须同时具有两位同行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。已主持过省部级(含)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不予资助。
二、申请程序
1.申请人下载填写《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(人文社会科学)》(见附件1)。
2.申请人双面打印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(附相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)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。
3.各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1月12日前将申请书及申请项目汇总表(见附件2)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学校社科处。申请书及申请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统一由科研秘书发送至邮箱linyi@m.scnu.edu.cn。
三、其他说明
1.项目研究期限为2016年1月—2017年12月。
2.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资助额度为1.5万元。
3.有关培育基金详细情况可参阅《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》(见附件3)。
4.联系人:林依,电话:020-85211099
附件:
1 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(人文社会科学)
2 2015年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
社科处
2015年10月14日